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的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中,有6批次鸡肉产品抗生素残留超标。
这6批次鸡肉产品中,长春耘垦禽肉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春歌冻鸡翅根(生产日期为2015年10月10日)、德惠市金祥养殖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翅(生产日期为2015年9月24日)和吉林曙光农牧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翅(生产日期为2015年9月24日)均检出****超标。其中,吉林曙光农牧有限公司的鸡翅中产品中****残留是标准值(≤100μg/kg)的4倍多。
梅河口曙光农牧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翅(生产日期为2015年9月7日和2015年10月9日)分别被检出土**超标。长春嘉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翅(购进日期为2015年10月10日)检出金**超标,是标准值(≤100μg/kg)的近3倍。
目前,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要求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提供整改措施。